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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1

河南省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直接关系基础教育的教育质量。为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18〕5号),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相关学科(除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之外)仍使用教育部《2016年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教基二厅函〔2016〕12号)公布的教材。教学用书目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机构设置栏“教材局”下的“工作动态”查询下载。
  二、义务教育一、二年级和七、八年级统一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教材;七、八年级统一使用统编《历史》教材。原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三科教材地区的三年级和九年级使用统编三科教材。尚未使用统编教材的年级,应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版本。
  三、义务教育一、二年级使用审定通过的增编小学科学教材,三至六年级使用现行教材。因修订审查工作尚未全部结束,仍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四、我省义务教育地方教材小学、初中《综合》教材和初中《书法艺术》教材,因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了重新修订,今年重新选用。其他义务教育地方教材选用政策不变,仍按教材循环要求执行。
  五、普通高中国家课程各学科仍使用《201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变动部分)》(教基二厅函〔2010〕20号)和《2009年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教基厅〔2008〕6号)公布的教材。因普通高中教材正在进行全面修订,各地仍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六、体育运动学校七、八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体育运动学校专用新编实验教材。没有新编实验教材的年级仍沿用原版本教材。
  七、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相应年级原则上使用特殊教育新编教材,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沿用原版本的教材。
  八、中小学教材(包括地方教材)中一律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九、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学生需求确定是否购买磁带、光盘等配套音像材料,鼓励教材出版单位采取互联网下载的方式免费提供与教材配套的数字音像材料。
  十、中小学教材使用应保持相对稳定,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的有关工作。如确需更换教材版本,应严格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进行,并为教材印制、发行等留足时间,确保课前到书。
  十一、各地要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
  十二、为保证秋季课前到书,各地要按通知要求抓紧时间做好今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相关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今年秋季各地教材选用意见分别以传真(盖章)和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厅。
  义务教育电话:0371-69691029   69691893(传真)
  电子信箱:jytliming@163.com
  普通高中电话:0371-69691881   69691083(传真)
  电子信箱:hnjijiaoerchu@aliy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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