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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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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 教辅材料预订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中小学: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做好浙江省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材料预订工作的通知》(浙教基函〔2018〕45号)精神,现将由新华书店发行的《2019年春季教学用书、教师用书预订单》(以下简称《教学用书预订单》)及《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预订单》(以下简称《教辅材料预订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就预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教学用书预订单》包括了全省各中小学使用的国家课程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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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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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黑教发〔2018〕71号)精神,我局制定了《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工作要求:一、县(区)教育局及直属学校要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和监督,按时做好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所有学科各年级全部使用《2019年春季课程标准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公布的教材。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按照重新选用的教材目录征订。书法教学用书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征订。三、义务教育一、二年级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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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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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18〕5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1. 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相关学科(除《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之外)仍使用《教育部2016年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见辽教办电〔2016〕66号)公布的教学用书。2. 义务教育一、二年级和七、八年级统一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教材;七、八年级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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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8年 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现将(晋教基〔2018〕9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接通知后立即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工作要求如下:一、本《目录》是我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2018学年(上下两学期,即2018年秋季和2019年春季)学生使用教材、各级教育部门管理教材工作的唯一依据。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坚持“一科一辅”的原则,严格按照《目录》要求征订和使用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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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2019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18〕5号,见附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8-2019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教学用书使用的具体要求(一)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相关学科(除《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之外)仍使用教育部《2016年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教基二厅函〔2016〕12号)公布的教材。“信息技术”属于国家课程,教育部允许各省自行推荐该学科教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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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春季北京市普通中小学自编及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    现将《2019年春季北京市普通中小学自编及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教基二〔2014〕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18〕5号)、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京教基二〔2017〕10号)、《关于印发2018年秋季北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京教基二〔2018〕15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19年春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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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2018-2019 学年 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2018-2019 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2018 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18〕5 号)精神,我厅编制了《四川省2018-2019 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我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 2018 年秋季和 2019 年春季全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的报订、征订和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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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8年秋季至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18〕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8年秋季至2019年春季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义务教育一、二年级和七、八年级的《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外,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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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关于2019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制发机关:青岛市教育局成文日期:2018-10-29发布日期:2018-10-29索引号:00511778500020020180156编  号:青教办字[2018]116号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局属各普通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有关教材发行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18〕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的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8〕1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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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现将2019年春季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中小学课程计划以及本地区的教学实际选用。选用要求如下:一、2019年春季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包括基础型课程教学用书、拓展型课程教学用书、研究(探究)型课程教学用书、教学资料和教师教学用书等五个部分。其中,基础型课程教学用书为学校的必选部分,每门学科只能为学生选订一种、一本;教学资料和拓展型课程教学用书由学校按需选订;研究(探究)型课程教学用书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不得为学生征订仅供教师使用的教学用书。二、凡经上海市